婆婆突然去世「沒交代遺言」!只有我給她穿壽衣 頭七剛過「我就氣到報警」

我和老公都是吳家村的,從小我們就一起長大,算是青梅竹馬吧。我父母和他們家關係也很好,我二十二歲那年,在父母的撮合下就和老公結婚了。因為兩家都太熟了,所以也沒有給聘金這些,我們拿了一萬塊(約5萬台幣)陪嫁給我就嫁過來了。

老公家有三兄弟,他排行老三。前兩年公公還在世的時候經濟條件還比較好,就給大哥二哥在鎮上買了房。到我們結婚的時候,公公已經因為車禍去世了,家裡情況不好了,因此我們就沒有買房,我和老公還有婆婆住在婆婆的老院子裡。

我是個傳統的姑娘,覺得嫁人了就應該相夫孝子孝順公婆。結婚兩個月後老公就出去打工了,我和婆婆一起操持家務,我負責地裡田裡的農活,婆婆在家養了些家禽,給我煮飯洗衣,我們相處很融洽,婆婆也很喜歡我。公公車禍賠償了10萬塊錢(約50萬台幣),婆婆說她全存定期了,到她生病的時候她才會取出來用。對婆婆的這10萬塊錢(約50萬台幣),我從來沒有打過主意。只是我的那兩個妯娌,三天兩頭來找婆婆,想拿點錢。婆婆不肯,妯娌們就覺得肯定是我教唆婆婆的,都說百姓愛幺兒,婆婆肯定偏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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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妯娌們的風言風語,我不想理會。住一起這麼久,婆婆的衣食住行都是我和老公在負擔,妯娌們沒有給過一分錢。

沒過兩年,婆婆身體不好了,經常血壓高,有一天暈倒在地上,我和鄰居緊急把她送到醫院,醫生說是腦溢血,還好來得及時,做了手術性命保住了,但是以後會行動不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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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後,我和老公把婆婆接回家,住院的3萬塊錢(約15萬台幣)也是我們給的。兩個妯娌一分錢也不願意拿。說怎麼可能用我們的錢,肯定是婆婆的錢。

婆婆生病後,我就不能再到外面幹活了,專門照顧她,老公也從外地回來在周邊打工。照顧一個病人真是勞心勞力,婆婆的吃喝拉撒都是我在負責,很多次婆婆都感動得熱淚盈眶,說她拖累了我。我說媽,您別這麼說,您養好身體快點好起來才是最重要的。老公看我這麼累,就給兩個哥哥說婆婆一家照顧2個月,兩個哥哥都推脫,說家裡有事照顧不了。婆婆就由我照顧了三年。


三年後,婆婆還是去世了,婆婆走得毫無徵兆,都沒有來得及交代遺言,在睡夢中就走了。其實這樣,對飽受病痛折磨的婆婆來說未嘗也不是一件好事。

婆婆去世後,我通知了兩個妯娌來,妯娌見到婆婆後馬上哭得昏天搶地,說媽太可憐了,還沒有享福就走了。可是輪到給婆婆穿壽衣的時候卻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來。他們都躲得遠遠的,很忌諱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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