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恥!小鮮肉傍上已婚富婆「陷不倫戀」 拍不雅影片「敲詐500萬」結局反轉:害人又害己

小鄭威脅夏女士要麼繼續保持關係,要麼給他一筆分手費,不然就把影片發給她丈夫。夏女士不想再出界,想維持家庭的安穩,於是給了小鄭幾萬元,想要徹底結束這段背德的關係。可她低估了人性的貪婪,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開,災難就是無休止的。

小鄭捏住了夏女士的把柄,錢來得太容易,他的胃口也越來越大。揮霍完這幾萬元以後,又找夏女士敲詐,夏女士以為他信守承諾將影片刪了,但一個能毫無顧忌和有夫之婦發展不正當關係的,品行又豈是那麼高尚的?


夏女士陸陸續續轉了十多萬,把自己的口袋掏空了。小鄭敲詐的數額一次比一次多,最後竟然要100萬(約500萬台幣),家裡的錢她不敢隨便動,怕丈夫察覺,就對小鄭說自己實在沒錢了。

小鄭已經在金錢裡完全迷失了,根本沒有饜足的意思,他打聽到夏女士娘家有一套房子拆遷,可以得100多萬,就讓她把拆遷款給自己,或是把拆遷得的房子過戶到他名下,夏女士知道他永遠不會滿足,也早已沒有誠信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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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徹底擺脫他,不受更多的損失,她乾脆和丈夫坦白了,這才有了報警的一幕。而小鄭的行為已經涉嫌敲詐勒索和侵犯他人隱私,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要承擔民事賠償,到頭來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法律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小鄭敲詐100萬(約500萬台幣)因為夏女士夫婦報警沒有成功,雖然屬於犯罪未遂,但依舊要承擔法律責任,只是比照既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但他之前敲詐勒索多次,數額達十多萬,有加重情節,屬於數額巨大的情形,應從重處罰。

結合他未經他人同意,錄製親密影片,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數罪併罰,可能會面臨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從本案中也不難發現,投其所好通常都是帶有目的的,如果是好心尚且不說,若是如小鄭這般心思不軌,不僅害人還會害己。面對他人的可以接近和討好,我們應該保持理智和剋制,若是夏女士沒有越過道德紅線,也不會招惹此禍。




文章來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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