胯下有曖昧刺青!新郎「過不了心裡關」一直沒圓房 新娘認了「年輕時衝動」:換我也接受不了
「討兒媳婦,人家都是高高興興,可到了我這就愁眉苦臉了,孩子不高興埋怨我就算了,現在還不肯回家來了,而原因就在於這個兒媳婦,我真的是太受苦了」
王大媽告訴我們,她今年57歲,是一名普通工人,育有一個兒子,今年30歲,因為孩子老實內向,一直沒談女朋友,於是她於三個月前通過媒人介紹給找了個女孩子,兩個年輕人見面覺得不錯,然後就辦了酒席舉行了婚禮。
本以為,這婚事一辦完後就等著抱孫子了,但兒子卻整天愁眉苦臉,而在她的追問下才得知,這事全因兒媳婦,不是性格不合或者說有毛病,而是這兒媳婦那雙腿紋的「用力」兩字,至此這二人結婚這麼些日子來都沒圓房,事後這事就捅出去了,兒子埋怨她,兒媳婦不肯離婚也不退聘金,她是裡外不是人。
這結婚大喜的事情,弄成今天這步田地確實是讓人難以接受,紋身其實挺常見也挺普遍的,但我們還真是頭一次聽說紋這兩字的,所以這王大媽的兒子有芥蒂,權屬情理之中,但這也不能怪母親,畢竟這事誰也不知道,那麼如今這事怎麼解決,這兒媳婦又作何回應,帶著疑問,我們找到了她。
「紋那兩字確實是我的不對,年少輕狂衝動了,這事我也很後悔,也正因為這字,導致到現在才成家,他有芥蒂,覺得看不慣,我也能接受的,換位思考一下,我也肯定不能夠接受,但我需要表明一點,紋那兩字權屬衝動,我並非亂來的人,而今我的想法是,我錯在紋了字,但並沒有違背婚姻法,所以要離婚的話,這聘金肯定是不會退的。」兒媳婦小張說道。
兒媳婦這番話讓王大媽無法接受,王大媽表示,她現在不管這兩字有何意義,也不想再讓這事繼續發酵,她的想法和她兒子的想法一致,那就是離婚和退聘金,兒媳婦說的有些理,她們也不是胡攪蠻纏的人,聘金6.8萬(約34萬台幣),退回5萬(約25萬台幣)即可。
最終,雙方不歡而散,兒媳婦小張堅持不願意答應,王大媽表示將起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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