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離世!獨生女「只分得一半遺產」控訴伯父侵權 伯父反控「3點鐵證」網一面倒:一半都多了
繼承糾紛的處理要充分尊重被繼承人的意願,在沒有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的情況下,要依照法定繼承辦理,夫妻、父母、子女都是與被繼承人關係最親近的人,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但其繼承並非是確定無疑的。
對被繼承人盡到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扶養人以外的人對被繼承人予以照拂、扶養,是一種值得提倡、鼓勵的行為,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的價值取向。在法律上對其權利也要適當保護,在分配遺產時,也應適當分得遺產。(文中所涉人物名稱均為化名)
對此,網友有話說:
「女兒沒有贍養過父親,憑什麼能夠繼承遺產」
「這女兒啥都沒幹,憑啥繼承一半?這遺產甚至都不能算是他父親的……」
「這判的有點眾怒,父親生前不盡孝不盡善,死後還來爭奪財產繼承,真是喪失人性,這種人就是拿到財產也不能安寧。」
「這個房子本屬於大伯且大伯給自己弟弟住的,雖然後來登記在弟弟名下,然而這個女兒既不照顧父親也不插手父親的後事憑什麼可以拿一半遺產,甚至還起訴大伯,如果父親欠了債務什麼的就逃得遠遠了吧?簡直是個「白眼狼」啊!」
文章來源:頭條